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有哪些科目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7-10
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有哪些科目
大家都知道二级建造师注册期满之后要进行继续教育进行延期,那么大家知道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分科目吗?有哪些科目?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吗?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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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
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考生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上的通知。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原注册证书;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继续教育要求
1.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2.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选修班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