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级注册建造师怎么注销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7-20
南京二级注册建造师怎么注销
随着建筑行业规范的不断深入,以及国家对挂证行为的大力打击,许多江苏南京二级建造师资格证证书的持有者,都选择在规定时间内注销二级建造师证书的注册,那么,这个注销行为该如何进行呢?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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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拓展: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后可以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其中最重要的注册条件就是:参加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重新注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