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注销二级建造师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8-28
想注销二级建造师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随着挂靠的整治,建筑行业越来越规范,人证合一成为了未来的一个发展趋势,有挂靠证书得人想要注销证书,那么在挂证期间二级建造师想要注销证书原单位不配合怎么处理?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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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八条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规定重新申请注册。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
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自查自纠期间,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如因无法提供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明,而暂不能办理注销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自查自纠期间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注销申请(注销类型:请选择“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或经济纠纷”)并附上劳动仲裁、法院等受理案件通知书,待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认定与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后予以办理注销手续。
建造师挂靠风险
一、经济责任风险: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二、质量责任风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注意:质量责任是终身制)
三、安全责任风险:项目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