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安全事故怎么分类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9-03
二级建造师安全事故怎么分类
二级建造师伤亡事故如何分级?在二级建造师考试备考中有很多的考生对考点、知识点苦恼不堪。其实没有必要这样,我们只要对这些知识点多加注意,而且对考点、知识点做好筛选和提炼,有的放矢地去学习,备考效率就会有所提高。今天就为大家梳理了二级建造师伤亡事故如何分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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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安全生产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火灾事故3、道路交通事故4、农机事故5、水上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安全事故相关考点是整个建造师考试中性价比最高的,三门课都要考,所以,很有必要全面掌握!在各门课中,都会有这种“及格”理论的考点,如较大事故死亡3人就算及格。其他相关考点如专职安全员配置、试用期的规定等都适用。另外,需注意:管理课较大事故以上需上报至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一般事故逐级报至市级、较大报省级、特大报国务院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