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二级建造师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9-15
山西省二级建造师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由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是由各地区分管的,因此当持证人员从一个城市迁移到另一个城市进行工作时,就需要将原先城市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销,再新的城市重新办理注册,那么,山西省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注册需要哪些资料呢?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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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所需资料
1、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建造员)注销注册汇总表》一式一份;
2、带条形码《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员)注销申请表》一式一份;
3、根据不同注销原因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取得其它级别建造师执业证书而注销的,单位提交情况说明和其本人已取得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注销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注销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原件;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可通过聘用企业向初审部门申请,报省建设厅更换。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初审部门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上报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另附电子版;
3、申请人提交的全套资料。
省建设厅负责注销注册或污损更换收回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在山西建设信息网上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销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