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二级建造师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9-18
新疆二级建造师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新疆的小伙伴们快来注册二级建造师吧,但是注册之前,要先看看关于注册二建的细则哦,本文“新疆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本办法所称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那么新疆二级建造师注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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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初始注册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需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延续注册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
申请变更注册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变动执业企业的,应当提供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人所在执业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申请增项注册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需提供达到该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增项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