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流程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11-06
浙江省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流程
有时候难免不了二级建造师遗失的情况,那么遗失后浙江省二级建造师怎么补办呢?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需要先挂失:在哪里领的证,就在哪里补办。
补办流程
在向当地发证部门提交申请前应当首先在地级市以上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上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声明的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和证书编号等信息。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人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1. 个人书面申请(写明证书名称、专业级别、颁发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
2. 提交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 遗失证书的,申请人提供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的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所持证书的名称、资格级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更换证书的,申请人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