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二级建造师系统个人登录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12-22

湖南二级建造师系统个人登录

想要登录查询湖南二级建造师信息,可以通过国家官网进行查询,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查询网站,点击二级注册建造师查询,即可查询全国各地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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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查询网址: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

除此之外,考生还可以通过湖南省当地的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自2017年4月3日起,湖南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启用新注册系统。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省直管县市)和相关企业使用已有的《湖南省建筑行业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密码锁登录新注册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新注册系统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jt.hunan.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业务系统中的《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平台》(http://qyryjg.hunanjz.com/public/index.aspx)进入。

具体注册流程如下:

一、申请

1.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其中各专业厅局所属企业向其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省属无主管企业直接向建设厅提出注册申请。

2.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二、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聘用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五)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五)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1-2)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和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和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三、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附表2-1);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聘用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五)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表3-1);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四、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申请专业增项注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表4-1);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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