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8-25
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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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承包双方在按合同约定办理了竣工结算后,应被认为承包人已无权再提出竣工结算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在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中,只限于提出竣工结算后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应自发承包双方最终结清时终止。
(一)现场签证的情形
5种:发包人的口头指令,承包人将其提出,由发包人转换成书面签证;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如涉及工程实施,需要承包人就完成此通知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内容向发包人提出;合同工程招标工程清单中已有,但施工中发现与其不符;由于发包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场地、材料、设备或停水、停电等造成承包人停工;合同中约定的材料等价格由于市场发生变化。
(二)现场签证的范围
6个方面:合同范围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