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监理工程师权利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9-14

专业监理工程师权利

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接受继续教育,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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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拒绝签认。有权对不合格的工序及隐蔽工程拒绝签认。有权对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具体做什么: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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