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及条件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6-04

四川省绵阳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范围

1.户籍在绵阳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绵阳市内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驻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在读研究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统一申报,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特别注意: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地区法定退休年龄。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按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4.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地区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5.普通话水平。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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