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幼师资格证报考条件是什么?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1-10-12
滨州幼师资格证报考条件是什么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我区公开招聘260名幼儿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滨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
附件1中所指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2020届)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5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
6.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聘用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2021年6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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