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12)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2-05-31
3.3.3 定级方法
确定电子政务安全等级的基本方法是:通过确定系统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三个方面的安全等级来综合确定系统的安全等级。定级方法适用于电子政务系统整体定级和各子系统定级。对大型复杂系统,可以引入业务系统等级确定方法,具体方法可以参照《附录B:大型复杂电子政务系统等级保护实施过程示例》。
系统定级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系统中所存储、处理、传输的主要信息,二是系统所提供的主要服务。通过对每一类信息和服务安全等级的分析,最终确定系统的安全等级。系
统安全等级是系统中各类信息和服务安全等级的最大值,并且可以根据系统整体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定系统最终的安全等级。某个电子政务系统(假设其名称为A)的安全等级可以表示为:安全等级(A)=Max{ (系统保密性等级) ,(系统完整性等级),(系统可用性等级)}其中:
系统保密性等级=Max { (各信息或服务的保密性等级) }
系统完整性等级=Max { (各信息或服务的完整性等级) }
系统可用性等级=Max { (各信息或服务的可用性等级) }
电子政务系统A 最终的安全等级为系统保密性等级、系统完整性等级、系统可用性等级中的最大值。
举例:某个政务机构招标采购系统进行定级,系统中包含两类信息和一种服务,一类信息为开标前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信息,另一类信息为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服务为招标服务。投标信息的保密性等级为3,完整性等级为2,可用性等级为2;系统管理信息的保密性等级为1,完整性等级为1,可用性等级为1;招标服务的保密性等级为1,完整性等级为1,可用性等级为2。通过比较两类信息各安全属性等级的最大值,得到系统在三个安全属性方面的等级:
系统保密性等级=Max { (投标信息保密性等级:3),(系统管理信息保密性等级:
1) ,(招标服务保密性等级:1)
}=3
系统完整性等级=Max { (投标信息完整性等级:2),(系统管理信息完整性等级:1) ,(招标服务完整性等级:1) }=2,
系统可用性等级=Max { (投标信息可用性等级:2),(系统管理信息可用性等级:1) ,标服务可用性等级:2) }=2,
得到该政务机构招标采购系统的安全等级为:安全等级(投标采购系统)= Max {(保密性等级:3),(完整性等级:2),(可用性等级:2)}=3该政务机构招标采购系统的最终安全等级确定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