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8-28
助理医师独立执业
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没有行医独立行医资格。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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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2年考试还有天
2021年考试时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