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经济法基础真题(4)

报名入口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1-04-13

多选题

2011年经济法基础真题(4)

郝某出租公寓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税是( )。

A:房产税

B:个人所得税

C:营业税及其附加

D:土地增值税

报社代扣代缴郝某个人所得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

A:按每次支付金额600元分别计算缴纳

B:以每月支付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C:以达到扣除标准的累计支付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D:以连载完成后支付的总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郝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出租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 000×(1-20%)×10%=240元

B: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 000×20%=10 000元

C: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 000×(1-20%)×20%=3 200元

D:授课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 000-800)×20%=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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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答案本题答案: A,B 本题详解: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出租”不涉及所有权的变更,不是转让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选项A: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军民住房按4%计征房产税  选项C:属于服务业中的租赁业,交营业税,注:2017年新教材中,房屋租赁缴纳增值税,故选项C属过时考点。 本题答案: D 本题详解: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题答案: B,C,D 本题详解:  选项A: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月)收入不足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在本题中,出租公寓收入不足4000元,法定费用扣除标准是800元(另外,还可以扣除出租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  B.公寓收入计入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50 000×20%;  C.从任职的公司取得的董事津贴计入工资、薪金所得;  D.授课收入计入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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