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经济法基础真题(7)
报名入口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1-04-13
判断题
2012年经济法基础真题(7)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促其达成调解协议。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先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方可按程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作为共同当事人。
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不征收营业税。
点击查看答案本题答案: A
本题详解: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本题答案: B
本题详解: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本题答案: A
本题详解: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本题答案: A
本题详解: 本题考查“劳动仲裁的参与人”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故本题表述正确。
本题答案: B
本题详解: 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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