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经济法基础真题(27)
报名入口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1-04-19
单选题
2015年经济法基础真题(27)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业务招待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B: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C:向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扣除
D: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并难以划分的,准予全额扣除
2014年10月高校教师张某为甲公司提供服务,取得一次性技术服务收入4 200元,支付交通费3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 0000元的,预扣率为20%。甲公司为张某当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4 200-300)-800×20%=620元
B:4 200×(1-20%)×20%-300=372元
C:4 200×(1-20%)-300×20%=612元
D:4 200×(1-20%)×20%=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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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答案本题答案: B
本题详解: 选项A: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 选项C:向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选项D: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准予扣除。
本题答案: D
本题详解: 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额=4 200×(1-20%)×20%=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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