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甘肃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8-05

关于2020年度甘肃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0〕24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政策咨询、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以下6个专业: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三)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0月31日

上午: 9:00- 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 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0年11月1日

上午: 9:00- 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点设置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考点设置除在省直考区设置考点外,同时在14个市州考区设置考点,各市州所有报考人员须按照现工作地或居住地选择相应考区。现居住地不在甘肃的考生,将可能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影响正常参加考试。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级别为“考全科”。

(二)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专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免试一科”。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免试二科”:

免试科目人员须持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增项专业”。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http://gansu.nomax.vip/tip)或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选择“网上报名”,按照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3日9:00至2020年8月20日18:00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3.填报信息。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增报人员需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凡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报名人员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报名表,留存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前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防止传错照片等,务必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再修改。

5.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在打印完报名表后等待网上审核。资格审核、政策咨询、报名条件及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解答、报名人员信息修改等问题,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咨询电话:0931-4658602、4657806、8487394、4559970、8436230

咨询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8月20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系统技术操作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6.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3日至8月21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gansu.nomax.vip/tip),按要求缴纳考务费和考试报名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需要开据发票的考生,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点击便民服务专栏中“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0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均为61元(收费依据详见甘发改收费〔2017〕211号)。

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5元考试报名费(收费依据详见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甘价服务〔2005〕280号,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甘财税法〔2020〕3号)。

7.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人员必须于2020年10月27日10月31日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http://gansu.nomax.vip/tip)或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选择“网上报名”,按照流程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前14天开始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考生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三)持“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要求的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虚假信息、提供虚假审核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相关部门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

1.报名期间取消报考资格。

2.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

3.考试成绩合格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4.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请应试人员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若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的,视具体情形给予违纪处理。提醒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同时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

(六)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请应试人员考前认真检查身份证有效期限,如考试当日前过期者,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缺一不可,两证不齐、证件过期或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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