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8-17
关于浙江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 2020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0〕40 号)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完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关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 8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 2020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 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0 月 31 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2:00-4: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 月 1 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6 个专业。
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各市和县(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二)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三)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脱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具体专业细分见报名网上提供的“专业对照表”。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1。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报考全科的须在连续 2 个年度内,报考相应专业的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于 8 月 18 日至 27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按告知承诺制的要求,一次性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报名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在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专业、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 栏目)。
2.报名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 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3. 报名人员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 4 手机号,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 费 后 则 须 联 系 我 院 处 理 。 网 上 报 名 技 术 咨 询 电 话 : 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 88395085。
4.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10 月 26 日至 30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处理。
(二)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网上报名时,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和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注册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担责任。
2.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考生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3.凡在 2019 年曾报过“考全科”并交费成功,无论是否到过现场考试,今年继续报考原专业的,应按“老考生”报名,其他人员(包括首次报考的、去年“考全科”今年更换了专业的、 5 报考“增项”级别的)均按“新考生”报名。去年“考全科”今年若更换了专业或错报成“增项”级别,造成原合格成绩无法使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根据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或户籍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否则,若影响参加考试,或成绩合格证明领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收费标准根据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5 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 75 元。考生需要交费票据的,可在考试当日到考点考务办领取。
六、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客观题,考生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考生在答题卡对应位置上分别用 2B 铅笔填涂作答和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各科试卷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钟表(无声、 6 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标记的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答卷被甄别为雷同,属被他人抄袭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属抄袭他人,或协助他人抄袭,以及其他作弊雷同的,在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的同时还将按违纪处理。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试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全程监控。
七、考试成绩公布与成绩合格证明制发考试成绩经省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合格线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在省人力社保厅 7 下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具体工作事项按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八、有关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 2)。
(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资格考试考点防疫方案”和“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 14 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相关准备,考中做好配合工作。各考务部门和考点单位要协调配合,针对防疫方案,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二级建造师考试规模大、考点多、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另外,受当前疫情防控和届时其他考试冲突的影响,考点考场落实和设置压力大,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早谋划、早安排,主动向考试和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8 必要时通过本级政府帮助解决困难。考点考场可下设到县(市、区),并提前部署任务。
(三)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