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对象及条件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6-04
重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对象及条件
对于在重庆想考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们,首先是得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该考试的认定对象和条件,不然之前的努力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重庆市内,或者持有重庆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列入地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市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及在我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尚在有效期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在重庆市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在重庆市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问、有仁爱之心;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市教委、市卫计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
(渝教师发〔2016〕9 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 号)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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