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机构和注意事项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6-05

宁夏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机构和注意事项

在教师资格认定时,其认定的机构还有认定的注意事项也是值得考生去留意的,这对考生是否能够顺利考过有着一定的影响的。那么具体是什么呢?一起看下去吧。

一、认定机构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即所在地(申领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由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既可到所在地(申领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也可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具体安排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通知为准。

二、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教师资格证,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所选认定机构通知要求,本着真实、客观、诚信原则,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通知,请申请人及时查阅。

(二)持有宁夏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在现场审核时间前,获得有效居住证明。

(三)持有宁夏户籍、并在我区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如果各位考生对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事宜感兴趣,可以登录中国教育在线教师资格证频道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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