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沂源县2020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公告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8-25

关于沂源县2020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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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沂源县发达劳务开发有限公司拟招聘沂源县境内公办幼儿园非公办幼儿教师260名、幼儿园卫生保健员30名。招聘岗位分为A、B两岗,B岗仅限于2019、2020届毕业生。A、B两个岗位录取比例各占50%(根据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空缺计划可进行调剂),劳务派遣到我县各个公办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4、报名非公办幼儿教师需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有音乐、美术、舞蹈特长或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同等条件下男幼师优先录用。(有教师资格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也可报名,但是工作两年内需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如未能取得的自动离职,需签订相关承诺书)

5、报名卫生保健员需学历为大学专科医学专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应当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职业证书,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四、招聘程序

采用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集中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 8月28日;早上8:00—下午6:00。

2、报名地点:友和大酒店北100米路东院内发达劳务公司 联系电话:15866282828

3、报名提供资料:

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①报名表(附后);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报名卫生保健员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近期二寸证件照片2张。⑦报名费40元/每人。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填写招聘报名表。

(三)笔试:

非公办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教理论与实践;卫生保健员笔试内容为理论与实践。依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加入招聘群,在微信群中通知)。

笔试时间:依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实验中学。

(四)面试:

面试时间:依据笔试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实验中学。

非公办幼儿教师面试分试讲和技能测试两部分。非公办幼儿教师主要依据为《山东省幼儿园幼儿园课程指导教师用书》,试讲为教学综合能力考察,主要测评教材分析能力、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普通话水平等;技能测试包括唱歌、钢琴、舞蹈、绘画,主要测评教师专业基本功。卫生保健员面试为技能测试。试讲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进入面试的面试费用每人70元/每人。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录取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证件按照幼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顺序录取,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通过加试面试确定排名顺序。应聘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此次考务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招录、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应至少于考前28天前抵达沂源县;来鲁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21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至少于考前21天前抵达沂源县。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确认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3、考生入场前需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码、身份证、《承诺书》。特殊情形考生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或医疗机构证明等材料。考生须自7月21日至8月4日期间自测体温,如实填写《承诺书》。

进入笔试、面试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场:①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②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经山东省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参加考试。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手套。

5、考试过程中,发现身体异常的,立即终止其考试,按防控要求,进入留置观察点,不再安排补考。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由劳务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沂源县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缴纳企业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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