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必看:福建省关于消防工程验收的三项政策
报名入口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07-29
一级消防工程师必看:福建省关于消防工程验收的三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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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政策文件的解读
3份规范性文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福建省消防工程质量动态监管记分条款(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嵌入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作为重要分项分部工程,纳入工程建设动态监管系统,加强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检查质量的监管,现场与市场两场联动,末位从业限制等激励惩戒机制,守住建设施工环节的消防施工质量和安全底线,确保竣工的工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针对现阶段住建部门监管人员不足、缺乏技术储备的情况,借助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纳入“双随机”系统互相交叉检查,确保消防检测验收工作不断不乱。
二、主要内容
(一)《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1.明确适用范围。第二条规定,要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但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等不适用。
2.明确消防验收时间。第六条规定,消防验收必须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
3.明确消防工程检测检查及上传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第七条规定,消防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工程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测检查,检测检查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4.明确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提交的材料。
5.明确本办法施行时间。第十六条规定,本办法从6月20日起施行。
(二)《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1.纳入系统统一管理。将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二级资质的企业纳入“动态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要求纳入系统中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填报不少于1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日后主管部门“双随机”检查。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消防检测检查机构只能从系统中选取。
2.实施检测检查质量考核。根据《福建省消防工程质量动态监管记分条款(试行)》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在“项目监管系统”实时公布评价结果。纳入“项目监管系统”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参与主管部门2019年第三、四季度的双随机检查。
(三)《福建省消防工程质量动态监管记分条款(试行)》
1.动态条款记分值适用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并纳入施工、监理企业的信用分值。
2.监管部门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对条款按一定比例由系统随机抽取,不是全数检查。
3.规定监管部门进行“双随机”检查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应参加,同时对异议也进行了一些规定。
4.条款按消防工程18个分部(分项)进行,跟原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检测规程相比,增加了土建部分的内容,以更好适应目前实际情况。